1.一種壓力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煲體,所述煲體中設置有內鍋加熱裝置和可取出的內鍋;
蓋體,所述蓋體可開啟地設置在所述煲體上,并在所述內鍋和所述蓋體之間構成烹飪空間;
壓力調節機構,所述壓力調節機構用于調節所述內鍋中的壓力;
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用于控制所述壓力調節機構和所述內鍋加熱裝置;以及
蒸汽通道,所述蒸汽通道設置在所述蓋體中,所述蒸汽通道的一端通過設置于所述蓋體的蒸汽孔與所述內鍋相連通,所述蒸汽通道的另一端與外界大氣連通;
其中,所述蒸汽通道設有液位探測裝置,所述液位探測裝置與所述控制裝置相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力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蓋體中設置有內襯,所述蒸汽通道設于所述內襯中,且所述液位探測裝置經由密封圈和固定螺母而固定于所述內襯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力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壓力調節機構包括:
壓力閥,所述壓力閥設置于所述蓋體中,用于使所述蒸汽孔開放或閉合;以及
壓力閥開閉機構,所述壓力閥開閉機構設置于所述蓋體中,用于控制所述壓力閥使所述蒸汽孔開放或閉合。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壓力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壓力閥是鋼球,所述壓力閥開閉機構是電磁閥,所述電磁閥通過控制閥芯的移動而控制所述鋼球使所述蒸汽孔開放或閉合。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力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配置為當所述控制裝置檢測到所述液位探測裝置的電阻快速下降時,所述控制裝置控制所述壓力調節機構使所述蒸汽孔閉合。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力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配置為當所述控制裝置檢測到所述液位探測裝置的電阻快速下降時,所述控制裝置控制所述內鍋加熱裝置停止加熱。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力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蓋體上設置有鍋口密封圈,所述鍋口密封圈的直壁和所述內鍋的直壁過盈配合而形成所述烹飪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