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料理機,其特征在于,包括杯體(10)、用于將所述杯體(10)內的氣體抽空的抽真空裝置(40)以及設置在所述杯體(10)上的杯蓋(20),所述料理機還包括:
泄壓裝置(50),所述泄壓裝置(50)安裝在所述杯蓋(20)上,所述泄壓裝置(50)包括可轉動的控制部(52),所述控制部具有使所述泄壓裝置(50)密封所述杯體(10)的第一位置和使所述杯體(10)內部與外界大氣相導通的第二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料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泄壓裝置(50)還包括:
泄壓殼(51),所述泄壓殼(51)可拆卸地安裝在所述杯蓋(20)的進料口(53)上,所述控制部(52)可轉動地安裝在所述泄壓殼(51)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料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泄壓殼(51)上設置有導氣孔(521),所述控制部(52)包括:
遮擋結構(524),當所述控制部(52)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遮擋結構(524)遮擋在所述導氣孔(521)上;當所述泄壓裝置(50)處于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遮擋結構(524)避開所述導氣孔(521)。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料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部(52)還包括控制柄(522),所述控制柄(522)與所述遮擋結構(524)相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料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泄壓殼(51)上設置有安裝孔,所述控制部(52)還包括連接軸(523),所述連接軸(523)可轉動地安裝在所述安裝孔中。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料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柄(522)的長度方向與所述遮擋結構(524)的長度方向垂直或者平行。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料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泄壓殼(51)的頂端設置有安裝凹陷(511),所述控制部(52)安裝在所述安裝凹陷(511)中。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料理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柄(522)與所述泄壓殼(51)的所述安裝凹陷(511)處的側壁之間設置有第一導氣間隙(512);
所述控制柄(522)靠近所述安裝孔的一端與所述安裝凹陷(511)的底壁之間設置有第二導氣間隙(513);
當所述泄壓裝置(50)處于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第一導氣間隙(512)和所述第二導氣間隙(513)以及所述導氣孔(521)相導通。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料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凹陷(511)的底壁的中心處高于邊沿處以形成錐斜面(514),所述遮擋結構(524)與所述安裝凹陷(511)的底部相適配。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料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錐斜面(514)的錐角在150°至180°的范圍內。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料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抽真空裝置(40)設置于所述杯蓋(20)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