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制蓋設備領域技術,尤其是指一種全自動切蓋裝置。
背景技術:
現在很多瓶子封口采用塑料瓶蓋,在瓶蓋上設有防盜環,當瓶蓋被旋轉開啟時,防盜環與瓶蓋之間的連接點被拉斷,從而可以判斷該瓶蓋是否被開啟過。
目前,常用的飲料瓶的塑料瓶蓋一般都由瓶蓋本體和防盜環組成,它們之間有環狀的撕裂線。在第一次將瓶蓋旋轉時,需把撕裂線撕開,才能打開瓶蓋,從而起到保障商品安全性的作用。生產這樣的瓶蓋一般分為三個步驟,一是通過注塑機將瓶蓋和防盜圈一體注塑成型;二是通過折邊機將防盜圈向內翻折;三是通過切環機在防盜圈與瓶蓋之間切環形成防盜環,切環后防盜圈與瓶蓋之間只連接有多個細小的連接點,一般情況三種加工分別單獨實施,不能實現全自動作業,導致生產速度慢。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針對現有技術存在之缺失,其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全自動切蓋裝置,切割瓶蓋后形成易于扭斷的防盜環。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之技術方案:
一種全自動切蓋裝置,包括自動上料輸送帶、自動下料輸送帶,連接該自動上料輸送帶和該自動下料輸送帶的轉盤,該轉盤上方安裝上模頂桿,該轉盤下方安裝下模頂桿,該上模頂桿和下模頂桿正對,于上模頂桿和下模頂桿的側旁安裝刀片,當上模頂桿和下模頂桿夾緊瓶蓋時,該刀片靠近瓶蓋并對瓶蓋進行切割。
作為一種優選方案,所述刀片的上表面壓緊有一鎖板,該鎖板上設有螺孔,螺絲固定螺孔并壓緊刀片;該刀片下表面設有進給座,進給座固定在底板上,底板上連接移動工作臺,控制刀片靠近和遠離瓶蓋。
作為一種優選方案,所述上模頂桿安裝在機架上,機架上設有激光傳感器,用于檢測是否有瓶蓋固定在上模頂桿和下模頂桿之間。
作為一種優選方案,所述上模頂桿連接上模氣缸,所述下模頂桿連接下模氣缸。
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明顯的優點和有益效果,具體而言,由上述技術方案可知,其主要是設置了自動上料和自動下料傳輸帶,將上一道工序的瓶蓋半成品自動送到下一工序,在切蓋工位上設置了轉盤、上模頂桿、下模頂桿、刀片,當瓶蓋輸送到位時,上模頂桿和下模頂桿將瓶蓋夾緊,刀片進給對瓶蓋進行切割,以形成易于扭斷的防盜環。
為更清楚地闡述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特征和功效,下面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例來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說明。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之實施例的轉盤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之實施例的切蓋裝置的剖視圖。
附圖標識說明:
10、自動上料輸送帶 20、自動下料輸送帶
30、轉盤 31、凹腔
40、上模頂桿 50、下模頂桿
51、支撐墊 60、刀片
61、鎖板 62、螺絲
63、進給座 64、底板
65、移動工作臺 66、機架
67、激光傳感器。
具體實施方式
請參照圖1和圖2所示,其顯示出了本實用新型之較佳實施例的具體結構,是一種全自動切蓋裝置,包括自動上料輸送帶10、自動下料輸送帶20,連接該自動上料輸送帶10和該自動下料輸送帶20的轉盤30。該轉盤30上方安裝上模頂桿40,該轉盤30下方安裝下模頂桿50。所述上模頂桿40連接上模氣缸,所述下模頂桿50連接下模氣缸,該上模頂桿40和下模頂桿50正對,于上模頂桿40和下模頂桿50的側旁安裝刀片60。當上模頂桿40和下模頂桿50夾緊瓶蓋時,該刀片60靠近瓶蓋并對瓶蓋進行切割,以形成易于扭斷的防盜環。
其中,所述刀片60的上表面壓緊有一鎖板61,該鎖板61上設有螺孔,螺絲62固定螺孔并壓緊刀片60;該刀片60下表面設有進給座63,進給座63固定在底板64上,底板64上連接移動工作臺65,控制刀片60靠近和遠離瓶蓋。這樣,上方通過鎖板61壓緊刀片60,確保刀片60安裝穩定可靠,再由下方的移動工作臺65驅動刀片60進給。
所述上模頂桿40安裝在機架66上,機架66上設有激光傳感器67,用于檢測是否有瓶蓋固定在上模頂桿40和下模頂桿50之間。當檢測到有瓶蓋時,輸出控制信號,驅動刀片60進給,當檢測到無瓶蓋時,刀片60不進給。
此外,為了保護瓶蓋不產生硬碰硬的現象,于下模頂桿50的頂部設有支撐墊51,支撐墊最好采用軟膠材質。
本實用新型的全自動切蓋裝置工作原理如下:自動上料輸送帶10將瓶蓋半成品送至轉盤30,轉盤30上具有凹腔31,瓶蓋卡在凹腔31中由轉盤30帶動逆時針旋轉。當激光傳感器67檢測到瓶蓋到達指定工位,驅動下模頂桿50上行,將瓶蓋托起,上模頂桿40下行,壓緊瓶蓋,進給座63帶動刀片60靠近瓶蓋,切出裂縫隙。接著下模頂桿50上行,切割后的瓶蓋落入轉盤30相應的凹腔31中,由轉盤30帶動送至自動下料輸送帶20輸出。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的設計重點在于,其主要是設置了自動上料和自動下料傳輸帶,將上一道工序的瓶蓋半成品自動送到下一工序,在切蓋工位上設置了轉盤30、上模頂桿40、下模頂桿50、刀片60,當瓶蓋輸送到位時,上模頂桿40和下模頂桿50將瓶蓋夾緊,刀片60進給對瓶蓋進行切割,以形成易于扭斷的防盜環。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范圍作任何限制,故凡是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細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