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密封圈鉚封工裝,包括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座上固定連接有中心直桿和托盤單元,所述的中心直桿頂端設有鉚臺,所述的鉚臺的上方固定設有密封圈支撐塊,所述的托盤單元包括由上而下依次設置的托盤、第一托盤支座、第二托盤支座,所述的中心直桿的外側還套設有一彈簧,所述的托盤、第一托盤支座活動套設在中心直桿的表面,所述的托盤與第一托盤支座固定連接,第一托盤支座活動套設在第二托盤支座內,第二托盤支座與底座固定連接,所述的彈簧的一端與第一托盤支座的下部連接且另一端與底座連接,所述的第一托盤支座的底端設有凸緣,所述的第二托盤支座內壁的上部設有與凸緣配合的限位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密封圈鉚封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心直桿、鉚臺、密封圈支撐塊通過第一螺釘固定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密封圈鉚封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托盤的上表面設有一環狀凹槽,所述的環狀凹槽與中心直桿同軸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密封圈鉚封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心直桿和底座通過第二螺釘固定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密封圈鉚封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托盤支座與底座通過第三螺釘固定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密封圈鉚封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托盤支座和托盤通過第四螺釘固定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密封圈鉚封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托盤、第一托盤支座活動套設在中心直桿的中下部的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