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氣液混合裝置,包括混合主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主體包括泡沫液進口和與泡沫液進口相通的泡沫液出口,所述泡沫液進口和泡沫液出口之間為泡沫液混合腔,該泡沫液混合腔上設有多個用于通入壓縮空氣的空氣進口,所述空氣進口與泡沫液進口相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液混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主體上安裝有與泡沫液混合腔適配的壓縮空氣蓋,該壓縮空氣蓋上設有與多個所述空氣進口相通的內凹槽,所述壓縮空氣蓋安裝在氣液混合裝置上時,所述內凹槽與外部封閉,所述內凹槽上開設有用于通入壓縮空氣的總進氣口。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氣液混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液進口和泡沫液出口為圓形管路,所述泡沫液混合腔為發泡管路,且三者的軸線相互重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氣液混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進口為圓形管路,其直徑小于發泡管路的直徑。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氣液混合裝置,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空氣進口布置在發泡管路上,且處于同一平面上,且該平面與發泡管路的軸線垂直。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氣液混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發泡管路的直徑同時小于泡沫液進口和泡沫液出口管路的直徑。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氣液混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發泡管路與泡沫液進口之間設置有第一過渡段,所述發泡管路和泡沫液出口管路之間設置有第二過渡段,使發泡管路分別與泡沫液進口和泡沫液出口管路圓滑過渡。
8.根據權利要求1-7之一所述的氣液混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進口為四個。
9.根據權利要求2-7之一所述的氣液混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壓縮空氣蓋與混合主體為一體式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2-7之一所述的氣液混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壓縮空氣蓋與混合主體為可分離式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