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支架,尤其是一種門窗生產用焊接支架。
背景技術:
隨著工業行業的發展,鋼管已經應用于各行各業中,有事需要將鋼管進行焊接的需要,由于產品的要求不同,對鋼管的焊接要求也隨之不同,在焊接過程中往往需要對鋼管進行移動和旋轉,由于鋼管本身沉重,不易人工搬動,所以需要一種焊接支架來支撐鋼管,方便鋼管的焊接。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門窗生產用焊接支架,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本發明的目的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予以實現:一種門窗生產用焊接支架,包括底板、支撐桿、固定塊、活動板、伸縮連桿、萬向輪、螺栓、手輪和抵板,所述底板的上方固定安裝有支撐桿,下方固定安裝有萬向輪;所述固定塊固定安裝在支撐桿中間;所述活動板通過鉸鏈連接在固定塊上;所述伸縮連桿一端連接在活動板上,一端固定安裝在底板上;所述螺栓安裝在支撐桿上;所述手輪安裝在螺栓上遠離支撐桿的一端;所述抵板固定安裝在螺栓上相對于手輪的一端。
進一步的,所述活動板為U型板。
進一步的,所述萬向輪上設置有制動裝置。
進一步的,所述手輪的搖把上設置有防滑紋或安裝有防滑套。
進一步的,所述抵板的前部安裝有橡膠墊片。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該新型一種門窗生產用焊接支架,可將鋼管固定,防止鋼管對接不準確導致焊接出錯,同時質量輕巧、便于攜帶、使用簡單、制造價格低廉。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正面效果圖;
圖2是本發明側面效果圖;
圖中:1-底板、2-支撐桿、3-固定塊、4-活動板、5-伸縮連桿、6-萬向輪、7-螺栓、8-手輪、9-抵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如圖1~2所示,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門窗生產用焊接支架,包括底板1、支撐桿2、固定塊3、活動板4、伸縮連桿5、萬向輪6、螺栓7、手輪8和抵板9,所述底板1的上方固定安裝有支撐桿2,下方固定安裝有萬向輪6;所述固定塊3固定安裝在支撐桿2中間;所述活動板4通過鉸鏈連接在固定塊3上;所述伸縮連桿5一端連接在活動板4上,一端固定安裝在底板1上;所述螺栓7安裝在支撐桿2上;所述手輪8安裝在螺栓7上遠離支撐桿2的一端;所述抵板9固定安裝在螺栓7上相對于手輪8的一端;所述活動板4為U型板;所述萬向輪6上設置有制動裝置;所述手輪8的搖把上設置有防滑紋或安裝有防滑套;所述抵板9的前部安裝有橡膠墊片,使用時,需要多個該門窗生產用焊接支架,將改門窗生產用焊接支架移動到合適位置,啟動萬向輪上的制動裝置使改焊接支架固定不動,將鋼管通過活動板上移,再通過伸縮連桿使鋼管水平放置,放置完成后,搖動手輪使鋼管能夠處于統一截面位置,從而達到方便焊接和移動,防止焊接不準的效果。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