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壓鑄機,具體為一種熱室壓鑄機。
背景技術:
高壓鑄造是將熔融態金屬或半固態合金通過沖頭注入密閉的模具型腔內,并施以高壓,使其凝固成形,最后獲得制件或毛坯的方法。高壓鑄造具有液態金屬利用率高、工序簡化和質量穩定等優點,是一種節能型的、具有潛在應用前景的金屬成形技術,已成功地用于汽、摩托車制造業,航空及兵工領域,在儀表、五金工具、建筑等行業中也已大量應用。
在用模具生產鑄件時,金屬熔液通過澆鑄系統注入模具內的成型腔中,待成型腔中的金屬凝固后,開模取出鑄件,從模具中所取出的鑄件還與澆鑄系統連接,此時需要將鑄件與澆鑄系統切離。這一過程通常是人工完成的,將澆鑄系統從鑄件上切除并對切除表面進行加工。這種生產模式涉及到大量的人力消耗和工時消耗,不僅生產效率低下,生產成本高,而且鑄件品質受人為因素影響較大,穩定性較差。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意在提供一種能自動將鑄件與澆鑄系統分離的熱室壓鑄機。
本方案中的一種熱室壓鑄機,包括動模、定模和坩堝,動模和定模在合模時將形成澆鑄流道,坩堝內設有壓室,壓室內開設有液體流道和與坩堝相通的側流道,液體流道的一側設有連接塊,液體流道另一側設有可將側流道封住的壓射頭,連接塊上開設有連接通道,連接通道兩側分別與澆鑄流道和液體流道相通,定模安裝在定模安裝板上,連接塊連接在定模安裝板的中心,還包括電磁塊和電磁塊頂銷,電磁塊上開設有第二凹槽,在定模安裝板上開設有第一凹槽,在連接塊上開設有第一通孔和寬度小于第一通孔的第二通孔,電磁塊頂銷的上端位于第二凹槽內并可沿第二凹槽往復移動,電磁塊頂銷的下端依次通過第一凹槽和第一通孔,在電磁塊頂銷與第二凹槽的底部還設有壓簧。
本方案在進行壓鑄前,坩堝內的金屬液通過側流道進入壓室的液體流道內,在進行壓鑄時,先將動模和定模進行合模,此時將壓射頭下壓直到將側流道封住,同時在壓簧的作用下,電磁塊頂銷與第二凹槽相抵,電磁塊頂銷未穿過連接通道,此時在液體流道、連接通道和澆鑄流道之間將形成封閉腔室,在壓射頭的持續作用下,金屬液將經液體流道和連接通道后進入澆鑄流道內,當澆鑄完成后,向電磁塊通電,電磁塊頂銷在電磁力的作用下將克服壓簧的作用力,并沿第一通孔運動,直到電磁塊頂銷與第二通孔相抵為止,此時電磁塊頂銷穿過連接通道,進而自動實現鑄件與澆鑄系統的分離。
進一步,動模上開設有內止口,定模上開設有外止口。在進行合模時,動模上的內止口與定模上的外止口進行配合,從而實現動模和定模的精確合模。
進一步,液體流道的水平段的高度大于坩堝內的金屬液的高度。金屬液的高度小于液體流道的水平段的高度,能防止在未進行壓鑄時,金屬液通過液體流道進入澆鑄流道內。
進一步,坩堝的四周開設有防止應力集中的圓弧形倒角。圓弧形倒角能有效防止坩堝四周端部相接處的應力集中,提高坩堝的使用壽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說明書附圖中的附圖標記包括:動模1、定模2、定模安裝板3、連接塊4、連接通道5、電磁塊6、電磁塊頂銷7、壓簧8、坩堝9、壓室10、液體流道11、側流道12、壓射頭13。
實施例基本如附圖1所示:一種熱室壓鑄機,包括動模1,在動模1的右側設有定模2,動模1和定模2在合模時將形成澆鑄流道,在動模1的右側還開設有內止口,在定模2的左側相應的開設有外止口,在動模1和定模2進行合模時,動模1的內止口與定模2的外止口進行配合,使得動模1和定模2精準的合模。
在定模2的右側設有定模安裝板3,在定模安裝板3上從上到下開設有第一凹槽,在定模安裝板3的中部位置還設有連接塊4,在連接塊4的水平方向開設連接通道5,連接通道5的左側與澆鑄流道相通,在連接塊4的豎直位置從上到下分別開設有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其中第二通孔水平方向的截面寬度小于第一通孔水平方向的截面寬度,第一通孔水平方向的截面寬度等于第一凹槽水平方向的截面寬度,同時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同時與第一凹槽相通。
在定模安裝板3的上方還設有電磁塊6,在電磁塊6上開設有第二凹槽,第二凹槽水平方向的截面寬度等于第一凹槽水平方向的截面寬度,在電磁塊6的第二凹槽內設有可沿第二凹槽往復移動的電磁塊頂銷7,電磁塊頂銷7的下端依次通過第一凹槽和第一通孔,在電磁塊頂銷7與第一凹槽的底部之間還設有壓簧8。
在定模安裝板3的右側設有坩堝9,坩堝9中部開設有液體腔室,在液體腔室內放置有熔融金屬液,在坩堝9的四周還設有圓弧形的倒角。
在坩堝9的液體腔室內還設有壓室10,壓室10水平方向的高度大于液體腔室內熔融金屬液水平方向的高度,在壓室10內開設有液體流道11,在液體流道11的右側開設有與坩堝的液體腔室相通的側流道12。在液體流道11的的右側還設有壓射頭13,壓射頭13可沿液體流道11上下往復移動,且壓射頭13在上下往復移動時可將側流道12完全封閉住,在液體流道11的左側與連接塊4上的連接通道5相通。
以上所述的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方案中公知的具體結構及特性等常識在此未作過多描述。應當指出,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結構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也應該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這些都不會影響本實用新型實施的效果和專利的實用性。本申請要求的保護范圍應當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中的具體實施方式等記載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