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車輛的主動式氣流裙板裝置,包括:
裙板殼體,固定至所述車輛的前保險杠,以便由所述前保險杠隱藏而不露出所述前保險杠的外部;
第一裙板,安裝成在容納于所述裙板殼體中的收回模式與突出至所述裙板殼體的下方的操作模式之間移動;
第二裙板,安裝成在容納于所述第一裙板中的收回模式與突出至所述第一裙板的下方的操作模式之間移動;
致動器,與所述裙板殼體連接,并且配置成由控制器控制其操作;以及
動力傳輸機構,用于連接所述致動器和所述第二裙板,以便將所述致動器的動力傳輸至所述第二裙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主動式氣流裙板裝置,還包括:
用于引導所述第一裙板的豎直移動的第一裙板導向機構,
其中所述第一裙板導向機構包括:
第一導向殼體,固定至所述裙板殼體并且下部形成有開口;以及
第一移動桿,插入至所述第一導向殼體中沿所述第一導向殼體豎直地移動,并且結合至所述第一裙板。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主動式氣流裙板裝置,還包括:
用于引導所述第二裙板的豎直移動的第二裙板導向機構,
其中所述第二裙板導向機構包括:
第二導向殼體,固定至所述第一裙板并且下部形成有開口;以及
第二移動桿,插入至所述第二導向殼體中沿所述第二導向殼體豎直地移動,并且結合至所述第二裙板。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主動式氣流裙板裝置,還包括:
用于在所述第一裙板操作以突出至所述裙板殼體的下方時協助所述第一裙板的操作的第一裙板操作機構,
其中所述第一裙板操作機構包括:
第一缸,固定至所述裙板殼體并且下部形成有開口;
第一缸桿,插入至所述第一缸中沿所述第一缸豎直地移動,并且結合至所述第一裙板;以及
第一彈簧,插入至所述第一缸中并且具有由所述第一缸的封閉上部支承的一端和由所述第一缸桿支承的另一端,所述第一彈簧提供彈性力使得所述第一缸桿在從所述第一缸突出的方向上移動。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主動式氣流裙板裝置,還包括:
用于在所述第二裙板操作以突出至所述第一裙板的下方時協助所述第二裙板的操作的第二裙板操作機構,
其中所述第二裙板操作機構包括:
第二缸,固定至所述第一裙板并且下部形成有開口;
第二缸桿,插入至所述第二缸中沿所述第二缸豎直地移動,并且結合至所述第二裙板;以及
第二彈簧,插入至所述第二缸中并且具有由所述第二缸的封閉上部支承的一端和由所述第二缸桿支承的另一端,所述第二彈簧提供彈性力使得所述第二缸桿在從所述第二缸突出的方向上移動。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主動式氣流裙板裝置,其中所述裙板殼體位于所述前保險杠的內部,并且通過多個安裝支架固定至前保險杠后梁和前端模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車輛的主動式氣流裙板裝置,其中所述裙板殼體包括:
前殼體,結合至所述安裝支架;以及
后殼體,結合至所述前殼體,使得在所述前殼體與所述后殼體之間限定出下部開口的殼體空間,并且
其中所述第一裙板安裝成利用所述殼體空間豎直地移動。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車輛的主動式氣流裙板裝置,其中所述第一裙板包括:
后裙板,所述第一缸桿的下端結合至所述后裙板;以及
前裙板,結合至所述后裙板,使得在所述前裙板與所述后裙板之間限定出下部開口的裙板空間,并且
其中所述第二裙板安裝成利用所述裙板空間豎直地移動。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主動式氣流裙板裝置,其中所述控制器配置成接收來自車速傳感器的信號并且控制所述致動器的操作。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主動式氣流裙板裝置,其中所述致動器是DC電機。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主動式氣流裙板裝置,其中所述動力傳輸機構包括:
結合至所述致動器的蝸桿齒輪;
與所述蝸桿齒輪嚙合的蝸輪齒輪;
與所述蝸輪齒輪嚙合的減速齒輪;
與所述減速齒輪嚙合的輸出齒輪;
結合至所述輸出齒輪的中心的輸出軸;
結合至所述輸出軸并且具有以所述輸出軸為中心在相反方向上延伸的葉片的旋轉桿;以及
多根裙板線纜,各自具有結合至所述旋轉桿的葉片的一端和在穿過所述裙板殼體和所述第一裙板后結合至所述第二裙板的另一端。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主動式氣流裙板裝置,其中所述致動器殼體固定至所述裙板殼體,所述致動器固定至所述致動器殼體,并且可旋轉地安裝所述蝸桿齒輪、所述蝸輪齒輪、所述減速 齒輪、所述輸出齒輪和所述輸出軸。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主動式氣流裙板裝置,其中所述輸出軸的軸心位于所述裙板殼體的橫向方向的中間,并且
所述裙板線纜形成為具有從結合至所述旋轉桿的葉片的一端至結合至所述第二裙板的另一端的相同長度。
14.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主動式氣流裙板裝置,其中結合至所述旋轉桿的葉片中的一個葉片的裙板線纜的數目與結合至所述旋轉桿的葉片中的剩余葉片的裙板線纜的數目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