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繞線裝置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用于電機定子繞線裝置的輸線裝置。
背景技術:
電機定子是電機產(chǎn)品的重要組成部分,電機定子的繞線工序主要由半自動化的兩工位繞線機實現(xiàn)。現(xiàn)有的兩工位繞線機沒有對繞線作業(yè)的銅線進行量化的拉力調整并監(jiān)控,繞線作業(yè)中的銅線有可能過緊折斷或過松影響銅線繞制效果,對操作兩工位繞線機的操作人員存在安全。因此,為了避免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有必要對現(xiàn)有技術做出改進。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中的缺點與不足,提供一種提高輸線穩(wěn)定性和操作安全性的用于電機定子繞線裝置的輸線裝置。
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的技術方案實現(xiàn)的:
一種用于電機定子繞線裝置的輸線裝置,所述輸線裝置包括安裝板、固定在安裝板上的銅線輸入機構、拉力調整機構及拉力檢測機構,所述銅線輸入機構、拉力調整機構及拉力檢測機構呈三角形布設,所述銅線依次繞制于所述銅線輸入機構、拉力調整機構及拉力檢測機構上,所述拉力調整機構包括擺動塊、定位座、連接桿及與所述連接桿的桿部連接的彈簧調節(jié)組件,所述擺動塊與所述安裝板活動連接,所述連接桿的兩端分別與所述擺動塊和定位座連接。
進一步,所述彈簧調節(jié)組件包括復位彈簧及調節(jié)所述復位彈簧松緊度的調節(jié)旋鈕,所述復位彈簧的兩端分別與所述調節(jié)旋鈕和所述連接桿的桿部連接。
進一步,所述彈簧調節(jié)組件還包括套設于所述連接桿上的連接塊,所述連接塊與所述復位彈簧連接。
進一步,所述銅線輸入機構包括呈三角形布設的第一滾輪、第二滾輪及電機,所述銅線依次繞制于所述第一滾輪、電機及第二滾輪上。
進一步,所述拉力檢測機構包括呈三角形布設的第三滾輪、第四滾輪、第五滾輪及檢測銅線拉力的傳感器組,所述銅線依次繞制于所述第三滾輪、第四滾輪及第五滾輪上。
相對于現(xiàn)有技術,本實用新型通過拉力調整機構調整擺動塊的擺動角度,從而調整銅線的輸出松緊度,提高了銅線輸出的穩(wěn)定性,從而提高了銅線的繞制效果。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用于電機定子繞線裝置的輸線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安裝板;2-銅線輸入機構;3-第一滾輪;4-第二滾輪;5-電機;6-拉力調整機構;7-擺動塊;8-定位座;9-連接桿;10-復位彈簧;11-調節(jié)旋鈕;12連接塊;13-拉力檢測機構;14-第三滾輪;15-第四滾輪;16-第五滾輪;17-傳感器組;18-銅線。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用于電機定子繞線裝置的輸線裝置,輸線裝置包括安裝板1、固定在安裝板1上的銅線輸入機構2、拉力調整機構6及拉力檢測機構13,銅線輸入機構2、拉力調整機構6及拉力檢測機構13呈三角形布設,銅線18依次繞制于銅線輸入機構2、拉力調整機構6及拉力檢測機構13上。
拉力調整機構6包括擺動塊7、定位座8、連接桿9及與連接桿9的桿部連接的彈簧調節(jié)組件,擺動塊7與安裝板1活動連接,連接桿9的兩端分別與擺動塊7和定位座8連接。通過彈簧調節(jié)組件對連接桿9拉力的調整來改變擺動塊7的擺動角度,從而調整銅線18的松緊度,提高繞線效果。彈簧調節(jié)組件包括復位彈簧10及調節(jié)復位彈簧10松緊度的調節(jié)旋鈕11,復位彈簧10的兩端分別與調節(jié)旋鈕11和連接桿9的桿部連接。彈簧調節(jié)組件還包括套設于連接桿9上的連接塊12,連接塊12與復位彈簧10連接。
銅線輸入機構2包括呈三角形布設的第一滾輪3、第二滾輪4及電機5,銅線18依次繞制于第一滾輪3、電機5及第二滾輪4上。
拉力檢測機構13包括呈三角形布設的第三滾輪14、第四滾輪15、第五滾輪16及檢測銅線18拉力的傳感器組17,銅線18依次繞制于第三滾輪14、第四滾輪15及第五滾輪16上。傳感器組17檢測銅線18的拉力值,根據(jù)拉力值調整彈簧調節(jié)組件對連接桿9的拉力,實現(xiàn)對銅線18拉力值的調整。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