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復合甜味劑,其特征在于,原料組分按重量份計,包括:
水果汁400~450份、海藻糖200~250份、麥芽糊精150~175份、菊粉25~50份、多聚果糖25~50份、低聚半乳糖25~50份、低聚果糖25~50份、大豆低聚糖5~25份、麥芽糖醇25~50份、乳糖醇5~25份、赤蘚糖醇25~50份、三氯蔗糖5~25份和紐甜5~25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甜味劑,其特征在于:
制備所述水果汁的水果包括青蘋果和/或柚子。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復合甜味劑,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果汁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S101:將成熟的水果洗凈后去除皮和核,然后切塊,得到水果塊;
S102:將所述水果塊浸沒于水中后加熱,將所述加熱后的水果塊打成水果漿,然后將所述水果漿和水混合,得到漿水混合物;
S103:在所述漿水混合物中加入果膠酶和纖維素酶后混合均勻,在49~51℃下酶解2~2.5h,然后在80~100℃下加熱;
S104:將所述S103得到的產物冷卻至室溫,然后過濾,收集濾液,得到水果汁。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復合甜味劑,其特征在于:
所述S102中,所述加熱的溫度為60~70℃,所述加熱的時間為9~12min,所述水果漿和所述水的質量比為1:(1~3);
所述S103中,所述果膠酶和所述纖維素酶的總質量與所述漿水混合物的質量的比值為(0.28~0.32):100,所述果膠酶和所述纖維素酶的質量比為2:5,所述加熱的時間為4~6min;
所述S104中,所述濾液中的所有物質的粒徑均小于120mm。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復合甜味劑,其特征在于:
所述水果包括柚子時,所述S104中還包括步驟:在所述濾液中加入柚皮苷酶,在55~62℃下加熱,得到水果汁。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復合甜味劑,其特征在于:
每升所述濾液中,所述柚皮苷酶的質量為0.5g;所述加熱的時間為85~95min。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甜味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原料組分還包括羅漢果提取物50~100份,所述羅漢果提取物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S201:將羅漢果洗凈后切塊,將得到的塊狀羅漢果和水混合均勻,然后加熱,將加熱得到的產物過濾,分別收集濾渣和第一濾液;
S202:將所述濾渣和水混合均勻,然后加熱,將加熱得到的產物過濾,收集第二濾液;
S203:將所述第一濾液和所述第二濾液混合均勻,得到羅漢果提取物。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復合甜味劑,其特征在于:
所述S201中,所述塊狀羅漢果和所述水的質量比為1:(12~15),所述加熱的溫度為90~100℃,所述加熱的時間為20~25min;
所述S202中,所述濾渣和所述水的質量比為(1~1.2):10,所述加熱的溫度為90~100℃,所述加熱的時間為20~25min。
9.一種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復合甜味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S301:將所有的原料組分混合均勻,然后噴霧干燥成甜味劑粉;
S302:將所述甜味劑粉在80~90℃下鼓風干燥,然后在40~50℃下干燥;
S303:將所述干燥得到的產物過篩,收集細粉,得到復合甜味劑。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復合甜味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S301中,所述噴霧干燥的條件包括:進料濃度為13%,進料流量為10ml/min,進風溫度為170℃,出風溫度為60℃,蠕動泵轉速為325r/h;
所述S302中,所述鼓風干燥的時間為5~15min,所述干燥的時間為20~30min;
所述S303中,所述細粉的粒徑小于或等于0.2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