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復合材料內鍋,其特征在于,所述內鍋由不銹鋼板材與鋁合金板材拉伸一體成型,成型后內鍋內層為不銹鋼層,外層為鋁合金層,內鍋側壁的厚度與其底壁的厚度相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材料內鍋,其特征在于,所述內鍋開口邊緣往外設有弧形的翻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材料內鍋,其特征在于,所述內鍋底部向內凹陷形成縱截面為弧形的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復合材料內鍋,其特征在于,所述不銹鋼板材的厚度為0.1-5mm。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復合材料內鍋,其特征在于,所述不銹鋼板材的厚度為0.1-2mm。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復合材料內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鋁合金板材的厚度為0.1-5mm。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復合材料內鍋,其特征在于,所述內鍋側壁的厚度為不銹鋼板材厚度與鋁合金板材厚度之和。
8.一種電加熱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含有權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復合材料內鍋。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加熱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加熱烹飪器具為電飯煲或電壓力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