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機械臂,其特征在于,包括機械臂本體和一鍵操作系統;所述機械臂本體包括基座和至少一個吊塔;所述吊塔包括一級懸臂、關節主臂、關節副臂、卡扣機構和萬向節;所述一級懸臂的一端與所述基座連接,且所述一級懸臂可在所述基座上旋轉;所述關節主臂的一端與所述一級懸臂的另一端鉸接,所述關節副臂的一端與所述關節主臂的另一端鉸接;所述關節副臂的另一端與所述卡扣機構連接,所述萬向節與所述卡扣機構連接;
所述一鍵控制系統包括電磁控制系統和驅動系統,所述電磁控制系統和所述驅動系統可同時開啟或關閉;所述電磁控制系統開啟時,所述一級懸臂可在所述基座上旋轉;所述電磁控制系統關閉時,可鎖緊所述一級懸臂;所述驅動系統開啟時,所述關節主臂可相對所述一級懸臂轉動,且所述關節副臂可相對所述關節主臂轉動;所述驅動系統關閉時,可同時鎖緊所述關節主臂和所述關節副臂。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械臂,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系統包括第一動力系統和第二動力系統;所述關節主臂通過所述第一動力系統與所述一級懸臂連接,所述第一動力系統開啟時,所述關節主臂可相對所述一級懸臂轉動,所述第一動力系統關閉時,可鎖緊所述關節主臂;所述關節副臂通過所述第二動力系統與所述關節主臂連接,所述第二動力系統開啟時,所述關節副臂可相對所述關節主臂轉動,所述第二動力系統關閉時,可鎖緊所述關節副臂。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機械臂,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系統還包括驅動源,所述第一動力系統與所述驅動源連接,所述第二動力系統與所述驅動源連接,所述驅動源可同時控制所述第一動力系統和所述第二動力系統開啟或關閉。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機械臂,其特征在于,所述一鍵控制系統還包括一鍵控制鍵,所述驅動源與所述一鍵控制鍵連接,所述電磁控制系統與所述一鍵控制鍵連接,所述一鍵控制鍵可同時控制所述驅動源和所述電磁控制系統開啟或關閉。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機械臂,其特征在于,所述一鍵控制鍵設置在所述關節副臂上。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機械臂,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動力系統為液壓系統、氣壓系統或伺服電機系統。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機械臂,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動力系統為液壓系統,且所述關節主臂和所述關節副臂通過凸輪機構連接,所述凸輪機構包括同軸連接的凸輪和齒輪,所述齒輪與所述關節副臂嚙合,所述凸輪與所述第一動力系統連接。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械臂,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磁控制系統包括電磁控制裝置和限位卡環,所述限位卡環設置在所述電磁控制裝置內,所述電磁控制系統可控制所述限位卡環動作,以限定所述一級懸臂的旋轉角度范圍,且所述旋轉角度范圍為0-270°。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械臂,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機構與所述關節副臂固定連接,所述萬向節與所述卡扣機構轉動連接。
10.一種內鏡輔助機械臂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載體裝置、夾緊裝置和如權利要求1-9任意一項所述的機械臂,所述夾緊裝置設置在所述基座上,所述機械臂和所述載體裝置通過所述夾緊裝置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