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械爪,其特征在于,包括基板和鉸接于所述基板相對兩側的夾臂,所述夾臂由裝于所述基板上的驅動機構驅動并實現擺動,當相對的所述夾臂相向擺動預定角度時,相對的所述夾臂將位于中間的物料夾持。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械爪,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的相對兩側開設限位開口槽,所述夾臂的中部位于所述開口槽內并通過鉸軸與所述基板鉸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機械爪,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機構為氣缸或者伺服電機。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機械爪,其特征在于,所述氣缸的缸體的后部與所述基板上的鉸座鉸接,所述氣缸的伸縮桿的前端則直接或者通過中間連接件與相應的所述夾臂的上部鉸接,所述氣缸的伸縮桿伸縮時,可驅動所述夾臂擺動,進而由所述夾臂的下部實現物料的夾持和松放。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機械爪,其特征在于,鉸接于基板相對兩側的所述夾臂分別有兩個,每側的所述兩個夾臂的上部分別與連軸的兩端連接,相應的所述氣缸的伸縮桿的前端與所述連軸連接,所述氣缸伸縮時,可驅動所述連軸運動,進而由所述連軸驅動所述夾臂擺動。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機械爪,其特征在于,所述連軸的兩端分別設置第一軸承,所述第一軸承的內圈與所述連軸連接,外圈與所述夾臂連接。
7.如權利要求3或6所述的機械爪,其特征在于,所有的所述氣缸的進氣孔和出氣孔通過氣管分別通連同一進氣源和出氣口。
8.如權利要求1至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機械爪,其特征在于,所述夾臂的下端設有鉤部,所述夾臂將物料夾持時,所述鉤部勾住物料的下表面。
9.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機械爪,其特征在于,所述夾臂的中部開設安裝孔并安裝第二軸承,所述第二軸承的內圈套裝于所述鉸軸,工作時,所述夾臂在所述驅動機構的驅動下,帶動所述第二軸承的外圈繞所述鉸軸轉動。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機械爪,其特征在于,所述鉸軸的頭部與所述基板的側壁相抵,所述鉸軸的桿部從所述限位開口槽的一壁面進入所述限位開口槽并穿過所述夾臂的所述安裝孔后,其桿端通過螺紋配合與開設于所述限位開口槽的另一壁面的螺孔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