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改進型機械手,包括手部和用于驅動所述手部運動的傳動機構、用于控制所述傳動機構運動的控制模塊,其特征是,所述手部包括手掌和指節,所述指節包括上指節和下指節,所述傳動機構、手掌、上指節和下指節依次連接,所述手掌內設有手掌限位滑軌,上指節安裝在所述手掌限位滑軌中,通過控制模塊控制上指節在該手掌限位滑軌中的位置;所述上指節內設有指節限位滑軌,所述下指節安裝在所述指節限位滑軌中,通過控制模塊控制下指節在該指節限位滑軌中的位置,所述下指節包括下指節上半部分和下指節下半部分,該下指節下半部分和下指節上半部分之間設有連動部件,該連動部件實現下指節下半部分的向內彎折,所述下指節下半部分的彎折由所述控制模塊控制;所述手掌下側設有電磁吸盤,該電磁吸盤連接所述控制模塊,由控制模塊控制其通斷。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進型機械手,其特征是,所述連動部件與所述傳動機構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進型機械手,其特征是,所述下指節下半部分的彎折角度小于45度。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進型機械手,其特征是,所述上指節和下指節至少有三對。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進型機械手,其特征是,所述下指節的下半部分的末端呈鏟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