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充電信息顯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電動汽車,所述電動汽車包括電池管理系統、整車控制器、車輛網關、中控屏控制器以及抬頭顯示設備;所述方法包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汽車還包括車載充電器,在按照預設頻率將基礎充電信息發送至所述整車控制器的過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汽車還包括外部信號接收模塊,在所述電動汽車進入休眠模式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信號接收模塊包括藍牙模塊、近場通信模塊以及所述電動汽車的門把手感應模塊中的至少一種模塊;所述第三方設備包括所述電動汽車的鑰匙、與所述電動汽車匹配的移動終端以及所述電動汽車的所述門把手感應模塊中的至少一種設備。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抬頭顯示設備將所述第二充電信息鏡像投影至所述電動汽車的前擋風玻璃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管理系統響應于所述電動汽車的充電信號,按照預設頻率將基礎充電信息發送至所述整車控制器,包括:
7.如權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8.如權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礎充電信息包括電池剩余電量、充電剩余時間以及充電狀態中的至少一種信息;所述目標充電信息包括所述電池剩余電量、所述充電剩余時間、所述充電狀態以及可行駛里程中的至少一種信息。
9.一種充電信息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應用于電動汽車,所述電動汽車包括電池管理系統、整車控制器、車輛網關、中控屏控制器以及抬頭顯示設備;所述裝置包括:
10.一種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連接的電池管理系統、整車控制器、車輛網關、中控屏控制器以及抬頭顯示設備,用于實現如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一種充電信息顯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