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自清潔式脫水機,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清潔式脫水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機構包括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自清潔式脫水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框架進料端具有供待過濾物進入的進泥口,所述驅動桿數量為兩個,兩個所述驅動桿分別相對于所述活動組件相對的兩側,以對所述進泥口進行避讓,所述驅動源安裝于所述支撐框架出料端,所述齒輪傳動機構安裝于所述支撐框架進料端。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自清潔式脫水機,其特征在于:兩個或兩個以上驅動桿均相對于所述活動組件上側,所述驅動源于所述齒輪傳動機構均安裝于所述支撐框架出料端。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自清潔式脫水機,其特征在于:每節所述過濾單元對應所述偏心機構的偏心距均能夠相異于其余所述過濾單元對應所述偏心機構的偏心距。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自清潔式脫水機,其特征在于:各節所述過濾單元對應所述偏心機構的偏心距沿靠近出料方向減小。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清潔式脫水機,其特征在于:相鄰兩所述過濾單元中的所述連接柱相錯位。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清潔式脫水機,其特征在于:相鄰所述支撐板通過支柱相連。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清潔式脫水機,其特征在于:所有所述螺旋軸旋轉方向均一致。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自清潔式脫水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軸將待過濾物向所述支撐框架出料端輸送的過程中,所述螺旋軸旋轉方向與所述活動組件圓周運動方向同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