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軌道車輛的轉動式制動驅動裝置的轉動角度檢測的轉動角度檢測系統(1、1’),所述轉動角度檢測系統具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轉動角度檢測系統(1、1’),其中,所述傳感器單元(30、30’)配備有比所述至少一個電子裝置主路徑(10、10')和/或所述至少一個電子裝置安全路徑(20、20’)更高的失效安全性、特別是具有不會丟失的特性。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轉動角度檢測系統(1、1’),其中,所述至少一個電子裝置主路徑(10、10’)和/或所述至少一個電子裝置安全路徑(20、20’)的信號準備單元具有至少一個信號轉換器(14、18、24、28)。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轉動角度檢測系統(1、1’),其中,所述至少一個電子裝置主路徑(10、10’)和/或所述至少一個電子裝置安全路徑(20、20’)的信號準備單元具有至少一個信號處理單元(15、18、25、28)。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轉動角度檢測系統(1、1’),其中,所述至少一個電子裝置主路徑(10、10’)和/或所述至少一個電子裝置安全路徑(20、20’)的信號準備單元具有至少一個信號輸出單元(16、18、26、28)。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轉動角度檢測系統(1、1’),其中,所述至少一個電子裝置主路徑(10、10')和/或所述至少一個電子裝置安全路徑(20、20’)具有至少一個信號開關(13、13a’、13b’、13c’,23、23a’、23b’、23c’),所述至少一個信號準備單元(14、15、16、18、24、25、16、28)能通過所述信號開關與所述至少一個傳感器單元(30、30’)操作性地連接。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轉動角度檢測系統(1、1’),其中,所述至少一個電子裝置主路徑(10、10’)和/或所述至少一個電子裝置安全路徑(20、20’)具有至少一個能量供給單元(11、21),所述能量供給單元能與所述至少一個傳感器單元(30、30’)操作性地連接。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轉動角度檢測系統(1、1’),其中,所述至少一個電子裝置主路徑(10、10’)和/或所述至少一個電子裝置安全路徑(20、20’)具有至少一個能量供給開關(12、22),所述至少一個能量供給單元(11、21)能通過所述能量供給開關與所述至少一個傳感器單元(30、30’)操作性地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6或8所述的轉動角度檢測系統(1、1’),其中,所述至少一個電子裝置主路徑(10、10’)和/或所述至少一個電子裝置安全路徑(20、20’)和/或所述至少一個信號開關(13、13a’、13b’、13c’,23、23a’、23b’、23c’)和/或所述至少一個能量供給開關(12、22)能通過操控單元(18、40)的操控信號(17、27)被操控。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轉動角度檢測系統(1’),其中,所述傳感器單元(30’)是旋轉變壓器(30’)或具有至少一個旋轉變壓器(30’)。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轉動角度檢測系統(1’),其中,所述至少一個電子裝置主路徑(10、10’)和/或所述至少一個電子裝置安全路徑(20、20’)具有至少一個旋轉變壓器數字轉換器(18、28)。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轉動角度檢測系統(1’),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旋轉變壓器數字轉換器(18、28)構造用于磁性地、特別是以具有恒定幅值的交流電壓來激勵所述旋轉變壓器(30’)的轉子,并且用于接收所述旋轉變壓器(30’)的定子的正弦信號和余弦信號。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轉動角度檢測系統(1’),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旋轉變壓器數字轉換器(18、28)或另一個信號準備單元(14、15、16、24、25、16)構造用于特別是在考慮所述旋轉變壓器(30’)的極對數的情況下由所述旋轉變壓器(30’)的定子的正弦和余弦信號確定轉動角度位置。
14.用于軌道車輛的制動系統,所述制動系統具有:
15.軌道車輛,所述軌道車輛具有至少一個根據權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項所述的轉動角度檢測系統(1、1’)和/或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制動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