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調味料添加輔助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控制模塊,其產生順序提示數據、使用量提示數據以及正負容差數據;
若干調味料安置模塊,各所述調味料安置模塊均與所述控制模塊電連接,所述調味料安置模塊將調味料的重量數據以及動作數據發送至所述控制模塊,并接收所述控制模塊發送的所述順序提示數據、所述使用量提示數據以及所述正負容差數據;
食材稱重模塊,其與所述控制模塊電連接,用于將食材的重量數據發送至所述控制模塊內。
2.如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調味料添加輔助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調味料添加輔助設備還包括操作模塊,所述操作模塊與所述控制模塊電連接,用以控制所述控制模塊工作。
3.如權利要求2中所述的調味料添加輔助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調味料安置模塊包括第一殼體、第一電子秤盤、調味瓶、指示燈單元以及第一顯示屏,所述第一電子秤盤、所述指示燈單元以及所述第一顯示屏均設置在所述第一殼體上,所述調味瓶設置在所述第一電子秤盤上,所述第一電子秤盤、所述指示燈單元以及第一顯示屏均與所述控制模塊電連接。
4.如權利要求3中所述的調味料添加輔助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食材稱重模塊包括第二殼體以及第二電子秤盤,所述第二電子秤盤設置在所述第二殼體上,所述第二電子秤盤用于記錄所述食材的重量數據,并將所述食材的重量數據發送給所述控制模塊。
5.如權利要求4中所述的調味料添加輔助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塊包括依次電連接的數據接收單元、數據存儲單元、數據處理單元以及數據發送單元,所述數據接收單元與所述第一電子秤盤以及所述第二電子秤盤電連接,所述數據發送單元與所述指示燈單元以及所述第一顯示屏電連接。
6.如權利要求5中所述的調味料添加輔助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殼體上設置有第二顯示屏,所述第二顯示屏與所述第二電子秤盤電連接,用于外顯所述食材的重量數據。
7.如權利要求6中所述的調味料添加輔助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塊設置在所述第二殼體內,所述操作模塊設置在所述第二殼體上。
8.如權利要求3或7中所述的調味料添加輔助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調味料安置模塊還包括拓展輸入口以及與所述拓展輸入口適配的拓展輸出口,所述拓展輸入口與所述拓展輸出口分別設置在所述第一殼體的兩側,并且兩個相鄰的所述調味料安置模塊通過所述拓展輸入口與所述拓展輸出口連接。
9.如權利要求5或7中所述的調味料添加輔助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示燈單元包括預備燈、投放提示燈、過量提示燈、缺量提示燈以及適量提示燈,所述預備燈用于提醒使用者預備添加調味料,所述投放提示燈用于提醒使用者立刻添加調味料,所述過量提示燈、所述缺量提示燈以及所述適量提示燈用于根據所述正負容差數據來提示使用者調味料添加量的正負容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