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夾持異形件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有:
夾持部,所述夾持部具有殼體和空腔,所述空腔位于所述殼體內,所述空腔用于容納所述異形件,所述殼體的側壁設有定位孔,所述殼體的內壁具有內定位面,所述內定位面用于抵接所述異形件的外定位面;
定位軸,所述定位軸可穿設于所述定位孔以及所述異形件的內孔;
其中,所述內定位面與所述定位軸用于限制所述異形件與所述夾持部發生相對位移。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軸包括垂直設置的第一軸、第二軸,所述定位孔包括與所述第一軸相對應的第一孔以及與所述第二軸相對應的第二孔。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軸的中段設有第一軸孔,所述第二軸可穿設于所述第一軸孔。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軸的首端設有把手。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限位件,所述把手可通過所述限位件與所述殼體固定連接。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為穿設于所述把手的螺紋緊固件,所述殼體設有與螺紋緊固件相配合的螺紋孔。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的內壁還具有輔助內定位面,所述輔助內定位面與所述內定位面相對設置。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的內壁還具有兩平壁面,兩所述平壁面分別位于所述內定位面、輔助內定位面的兩端之間,所述內定位面與兩所述平壁面均通過第一凹陷面過渡,所述內定位面與所述第一凹陷面相交,所述輔助內定位面與兩所述平壁面均通過第二凹陷面過渡,所述輔助內定位面與所述第二凹陷面相交。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凹陷面與至少部分所述輔助內定位面通過斜面過渡,所述斜面使得所述空腔沿著朝向所述空腔的開口的方向逐漸變大。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陷面、第二凹陷面為弧面。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具有一底面,所述底面與所述空腔的開口相對設置,所述底面與所述內定位面通過底部弧面過渡。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具有一開口面,所述空腔的開口位于所述開口面,所述開口面上設有凸起部。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部的高度固定。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部與所述殼體一體成型。
15.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部的高度可調節。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部為螺紋緊固件或者彈性件。
17.如權利要求1-16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一固定部,所述固定部與所述夾持部固定連接。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為圓柱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