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輸送帶配套設備技術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輸送帶牽引裝置。
背景技術:
在生產大規格輸送帶時,需要將成品帶收卷,當牽引規格較大的輸送帶時,需要將下一卷的帶頭由切帶機前方拖拉至卷曲機處方能完成帶頭牽引工作,由于輸送帶比較重,需要多人拖拽,甚至動用行車,不僅浪費人工,增強員工的勞動強度,費時耗力,而且存在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上述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輸送帶牽引裝置,其操作簡單,由人工拖拽輸送帶轉變為機械牽引,既降低了員工的勞動強度,提高效率,又能夠保證安全。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輸送帶牽引裝置,包括支架,所述支架上設置有壓緊機構和驅動機構,所述驅動機構與控制系統連接,所述壓緊機構與驅動機構相連接,所述壓緊機構包括調節部、第一輥筒和第二輥筒,所述調節部有2 個,分別位于所述第一輥筒的兩端,輸送帶在所述第一輥筒與第二輥筒之間穿過。
進一步,所述調節部設置有彈性件、第一固定塊和第一擋板,所述彈性件位于第一固定塊和第一擋板之間,并與第一固定塊和第一擋板連接,所述第一固定塊與第一輥筒的軸連接。
進一步,所述調節部還設置有調節手輪,所述支架上設置有第二擋板,所述第二擋板上設置有絲桿孔,所述第一擋板設置有通孔,調節手輪的絲桿依次穿過所述絲桿孔、通孔與第一擋板活動連接。
進一步,所述第一輥筒和第二輥筒上下擺放。
進一步,所述驅動機構包括電機、減速機和聯軸器,所述電機、減速機、聯軸器依次沿所述支架排列,所述支架還設置有第二固定塊,所述聯軸器的一端與減速機連接,另一端通過第二固定塊與第二輥筒的軸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實用新型操作簡單,由人工拖拽輸送帶轉變為機械牽引,既降低了員工的勞動強度,提高效率,又能夠保證安全。
2、本實用新型通過調節手輪控制第一輥筒和第二輥筒之間的夾持力,以適應不同規格的輸送帶,由驅動機構控制第二輥筒,產生機械動力,使輸送帶能夠運動,通過控制系統實現第二輥筒的正轉和反轉。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正視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左視示意圖。
圖中:1—支架,2—第二輥筒,3—第一輥筒,4—第一固定塊,5—第一擋板,6—彈性件,7—第二擋板,8—調節手輪,9—第二固定塊,10—電機,11—減速機,12—聯軸器。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領域的人員更好地理解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下面結合本發明的附圖,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的描述,基于本申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其它類同實施例,都應當屬于本申請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一:
如圖1和圖2所示,一種輸送帶牽引裝置,包括支架1,所述支架1上設置有壓緊機構和驅動機構,所述驅動機構與控制系統連接,所述壓緊機構與驅動機構相連接,所述壓緊機構包括調節部、第一輥筒3和第二輥筒2,所述第一輥筒3和第二輥筒2上下擺放,所述調節部有2個,分別位于所述第一輥筒3的兩端,輸送帶在所述第一輥筒3與第二輥筒2之間穿過,所述調節部設置有彈性件6、第一固定塊4、第一擋板5和調節手輪8,所述彈性件6位于第一固定塊4和第一擋板5之間,并與第一固定塊4和第一擋板5連接,本實施例中彈性件6采用彈簧,把螺桿穿過彈簧中間,將其與第一固定塊4和第一擋板5固定連接,每 個調節部設置2個彈簧,其沿調節手輪8的中心對稱排布,此結構促使調節手輪8旋轉時,受力更加均勻,并且所述第一固定塊4與第一輥筒3的軸連接,所述支架1上設置有第二擋板7,所述第二擋板7上設置有絲桿孔,所述第一擋板5設置有通孔,調節手輪8的絲桿依次穿過所述絲桿孔、通孔與第一擋板5活動連接。手輪8的下端為階梯軸,通孔的直徑小于絲桿孔的直徑,由于階梯軸的設置,并且手輪8的最下端擰有螺母,在轉動手輪8時,手輪8帶動第一擋板5上下運動而不是轉動。
所述驅動機構包括電機10、減速機11和聯軸器12,所述電機10、減速機11、聯軸器12依次沿所述支架1排列,所述支架1還設置有第二固定塊9,所述聯軸器12的一端與減速機11連接,另一端通過第二固定塊9與第二輥筒2的軸連接。本實用新型操作簡單,由人工拖拽輸送帶轉變為機械牽引,既降低了員工的勞動強度,提高效率,又能夠保證安全。
在使用過程中,將輸送帶在第一輥筒3和第二輥筒2之間穿過,通過調節手輪8控制第一輥筒3和第二輥筒2之間的夾持力,以適應不同規格的輸送帶,通過控制系統來控制電機10,促使第二輥筒2旋轉,拉動輸送帶向前或向后運動,將輸送帶牽引裝置安裝在切帶機前面,當前一成品帶的卷數達到規定數量后,由切帶機裁斷,下一卷的帶頭就由輸送帶牽引裝置直接送至卷曲機下面。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 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