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延伸的手指提拉,其配置為固定在封閉組件的載體條帶的遠端,所述延伸的手指提拉包括:
限定近端、遠端、外面和相對定向的內面的延伸條帶;
限定近端、遠端、外面和相對定向的內面的手指提拉條帶;
其中所述延伸條帶和所述手指提拉條帶相對于彼此被放置,從而限定用于接收所述載體條帶的所述遠端的接收區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延伸的手指提拉,進一步包括:
用于在由所述延伸的手指提拉限定的所述接收區域中接收所述載體條帶的所述遠端之后將所述延伸的手指提拉固定至所述載體條帶的所述遠端的設備。
3.根據權利要求1-2中任一項所述的延伸的手指提拉,其中所述延伸條帶和所述手指提拉條帶被固定至彼此。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延伸的手指提拉,其中所述延伸條帶和所述手指提拉條帶通過使用粘合劑被固定至彼此。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延伸的手指提拉,其中所述延伸條帶的所述遠端和所述手指提拉條帶的所述遠端是彼此齊平并且共同延伸的。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延伸的手指提拉,其中所述延伸條帶的所述外面的至少一部分接觸所述手指提拉條帶的所述內面。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延伸的手指提拉,其中所述延伸條帶的寬度與所述手指提拉條帶的寬度相等或基本上相等。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延伸的手指提拉,其中所述手指提拉條帶包括選自以下的材料:(i)膜材料、(ii)非織造材料和(iii)其組合。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延伸的手指提拉,其中所述延伸條帶包括選自以下的材料:(i)膜材料、(ii)非織造材料和(iii)其組合。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延伸的手指提拉,其中所述延伸條帶包括膜材料。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延伸的手指提拉,其中所述膜材料是聚丙烯。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延伸的手指提拉,其中所述聚丙烯是取向的。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延伸的手指提拉,其中所述取向的聚丙烯是雙軸取向的。
14.根據權利要求1-13中任一項所述的延伸的手指提拉,其中所述手指提拉條帶包括選自以下的至少一種著色劑:(i)油墨、(ii)染料、(iii)顏料和(iv)其組合。
15.根據權利要求1-14中任一項所述的延伸的手指提拉,其中通過放置所述延伸條帶和所述手指提拉條帶限定的所述接收區域是突出部分形式。
16.根據權利要求1-15中任一項所述的延伸的手指提拉,其中所述手指提拉條帶包括剝離材料的至少一層或區域。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延伸的手指提拉,其中所述剝離材料布置在所述手指提拉條帶的所述外面上。
18.一種配置為并入吸收制品并且在其中使用的封閉組件,所述封閉組件包括:
限定近端、遠端、外面和相對定向的內面的緊固帶載體;
延伸的手指提拉,其包括(i)限定近端、遠端、外面和相對定向的內面的延伸條帶,(ii)限定近端、遠端、外面和相對定向的內面的手指提拉條帶,其中所述延伸條帶和所述手指提拉條帶相對于彼此被放置,從而限定用于接收所述載體條帶的所述遠端的接收區域;
用于在由所述延伸的手指提拉限定的所述接收區域中接收所述載體條帶的所述遠端之后將所述延伸的手指提拉固定至所述載體條帶的所述遠端的設備;
其中所述緊固帶載體的所述遠端被接收并且固定在由所述延伸的手指提拉限定的所述接收區域中。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緊固帶載體的所述遠端通過由所述延伸的手指提拉限定的所述接收區域中的粘合劑被固定至所述延伸的手指提拉。
20.根據權利要求18-19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緊固帶載體包括選自以下的材料:(i)膜材料、(ii)非織造材料、(iii)彈性材料和(iv)其組合。
21.根據權利要求18-20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延伸條帶和所述手指提拉條帶被固定至彼此。
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延伸條帶和所述手指提拉條帶通過使用粘合劑被固定至彼此。
23.根據權利要求18-22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延伸條帶的所述遠端和所述手指提拉條帶的所述遠端是彼此齊平并且共同延伸的。
24.根據權利要求18-23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延伸條帶的所述外面的至少一部分接觸所述手指提拉條帶的所述內面。
25.根據權利要求18-24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延伸條帶的寬度與所述手指提拉條帶的寬度相等或基本上相等。
26.根據權利要求18-25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手指提拉條帶包括選自以下的材料:(i)膜材料、(ii)非織造材料和(iii)其組合。
27.根據權利要求18-26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延伸條帶包括選自以下的材料:(i)膜材料,(ii)非織造材料,和(iii)其組合。
28.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延伸條帶包括膜材料。
29.根據權利要求28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膜材料是聚丙烯。
30.根據權利要求29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聚丙烯是取向的。
31.根據權利要求30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取向的聚丙烯是雙軸取向的。
32.根據權利要求18-31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手指提拉條帶包括選自以下的至少一種著色劑:(i)油墨、(ii)染料、(iii)顏料和(iv)其組合。
33.根據權利要求18-32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緊固帶載體包括在所述緊固帶的所述外面和所述內面的至少一個上的粘合劑區域。
34.根據權利要求18-33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緊固帶載體包括機械封閉元件。
35.根據權利要求18-34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手指提拉條帶包括剝離材料的至少一個層或區域。
36.根據權利要求35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剝離材料被布置在所述手指提拉條帶的所述外面。
37.根據權利要求18-36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封閉組件是卷或卷軸形式。
38.根據權利要求37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手指提拉條帶包括布置在所述手指提拉條帶的所述外面的至少一部分上的剝離材料。
39.一種配置為并入吸收制品并且在其中使用的封閉組件,所述封閉組件包括:
限定近端和相對的遠端的緊固帶載體;
附著至所述緊固帶載體并且向外延伸超出所述緊固帶載體的所述遠端的延伸構件;
其中所述延伸構件和所述緊固帶載體限定(i)重疊的尺寸,和(ii)延伸的尺寸,并且(ii)與(i)的比率分別在從25∶1至2∶1的范圍內。
40.根據權利要求39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ii)與(i)的比率分別在從10∶1至3∶1的范圍內。
41.根據權利要求39-40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緊固帶載體的所述遠端通過所述重疊的尺寸中的粘合劑被固定至所述延伸構件。
42.根據權利要求39-41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緊固帶載體包括選自以下的材料(i)膜材料,(ii)非織造材料、(iii)彈性材料和(iv)其組合。
43.根據權利要求39-42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延伸構件的寬度與所述緊固帶載體的寬度相等或基本上相等。
44.根據權利要求39-43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延伸構件包括選自以下的材料(i)膜材料、(ii)非織造材料和(iii)其組合。
45.根據權利要求44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延伸構件包括膜材料。
46.根據權利要求45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膜材料是聚丙烯。
47.根據權利要求46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聚丙烯是取向的。
48.根據權利要求47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取向的聚丙烯是雙軸取向的。
49.根據權利要求39-48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延伸構件包括選自以下的至少一種著色劑:(i)油墨、(ii)染料、(iii)顏料和(iv)其組合。
50.根據權利要求39-49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緊固帶載體包括在所述緊固帶的所述外面和所述內面的至少一個上的粘合劑區域。
51.根據權利要求39-50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緊固帶載體包括機械封閉元件。
52.根據權利要求39-51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延伸構件限定外表面并且包括布置在所述延伸構件的所述外表面上的剝離材料。
53.根據權利要求39-52中任一項所述的封閉組件,其中所述封閉組件是卷或卷軸的形式。
54.一種促進識別和抓握吸收制品的封閉組件的緊固構件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提供吸收制品的封閉組件,所述封閉組件包括限定近端、遠端、外面和相對定向的內面的緊固帶載體;
提供延伸的手指提拉,其包括(i)限定近端、遠端、外面和相對定向的內面的延伸條帶,(ii)限定近端、遠端、外面和相對定向的內面的手指提拉條帶,其中所述延伸條帶和所述手指提拉條帶相對于彼此被放置,從而限定用于接收所述緊固帶載體的所述遠端的接收區域;
在由所述延伸的手指提拉限定的所述接收區域中放置所述緊固帶載體的所述遠端;
將所述延伸的手指提拉固定至所述緊固帶載體的所述遠端。
55.根據權利要求5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固定通過沿著所述延伸的手指提拉和所述緊固帶載體的所述遠端的至少一部分鄰接的表面沉積粘合劑進行。
56.根據權利要求5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固定通過施加熱和壓力的至少一種至所述延伸的手指提拉和所述緊固帶載體的所述遠端二者進行。
57.根據權利要求5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固定通過在所述延伸的手指提拉和所述緊固帶載體的所述遠端之間焊接進行。
58.根據權利要求54-57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手指提拉條帶包括至少一種著色劑。
59.根據權利要求5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焊接是超聲波焊接。
60.根據權利要求5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固定通過在所述延伸的手指提拉和所述緊固帶載體的所述遠端之間層壓進行。
61.根據權利要求6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層壓是通過熱。
62.根據權利要求6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層壓是通過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