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制備干細胞制劑的方法,其包括:
a)提供從哺乳動物獲得的干細胞;
b)在干細胞培養基中,對干細胞進行原代培養;
c)在添加有0.8-1.2μM的維生素A的干細胞培養基中,對干細胞進行傳代培養至第15至20代;
d)更換為添加有0.8-1.2μM黃芪甲苷的無酚紅培養液,在1%至5%O2的條件下繼續培養24小時;
e)在將d)中培養后的干細胞連同無酚紅培養液進行超聲破碎,離心,收集上清液,并過濾除菌;
f)檢測e)中獲得上清液的總蛋白濃度,將上清液總蛋白濃度調整至9-11μg/μL。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干細胞制劑的方法,所述干細胞培養基是含2%血清替代物的α-MEM培養液。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制備干細胞制劑的方法,其中所述無酚紅培養液是DMEM培養液或DMEM/F12培養液。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備干細胞制劑的方法,其中所述干細胞選自臍血干細胞、臍帶間充質干細胞、表皮干細胞、骨髓間充質干細胞、脂肪間充質干細胞。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備干細胞制劑的方法,其中所述哺乳動物是人。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備干細胞制劑的方法,其中在c)中,當細胞融合率達75%-85%時進行傳代。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備干細胞制劑的方法,其還包括g):將f)中經調整總蛋白濃度的上清液冷凍干燥,獲得冷凍干燥品。
8.一種干細胞制劑,其通過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備干細胞制劑的方法制備獲得。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干細胞制劑在制備美容護膚產品和/或化妝品中的用途。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干細胞制劑在制備用于治療皮膚組織損傷的藥物中的用途;可選地,所述皮膚組織損傷包括皮膚燒傷、燙傷、紫外線損傷、創傷、糖尿病足病、手術切口、慢性創面引起的皮膚組織損傷、難愈性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