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車燈,包括:
外殼;
透鏡單元,該透鏡單元設置在所述外殼的正面;
光源單元,該光源單元設置為與所述透鏡單元隔開預定距離,從而形成隔離空間;
熱電模塊,該熱電模塊設置在所述外殼內部;
空氣流動通道單元,該空氣流動通道單元在所述熱電模塊和所述隔離空間之間提供空氣運動通道;以及
熱電流通單元,該熱電流通單元提供能量,使得穿過所述熱電模塊的空氣沿著所述空氣運動通道被釋放到所述隔離空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燈,其中,所述空氣流動通道單元的一端與所述熱電流通單元連通,另一端與所述隔離空間連通,并且所述熱電模塊設置在所述空氣流動通道單元的所述一端與所述熱電流通單元之間。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燈,進一步包括:
飾框單元,該飾框單元設置在所述隔離空間中。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燈,其中,所述熱電模塊包括在彼此面對的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之間的多個熱電半導體器件,并設置為生熱區域在所述第一基板中實現。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燈,其中,設置在所述第一基板上的第一熱轉換部件與所述空氣流動通道單元的所述一端彼此連通。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燈,其中,所述熱電流通單元通過所述第一熱轉換部件與所述空氣流動通道單元的所述一端連通,并包括一個或多個第一吹風模塊。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燈,還包括:
一個或多個第二吹風模塊,其設置在所述空氣流動通道單元內。
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燈,其中,所述空氣流動通道單元的所述另一端與露出到所述飾框單元的表面區域的空氣釋放部連接。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燈,其中,所述空氣釋放部設置為沿所述透鏡單元的邊緣方向釋放空氣。
10.如權利要求15或16所述的車燈,其中,所述空氣釋放部具有楔形孔結構和狹縫結構中的至少一種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