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推動成排筒子紗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利用運動方向相同的兩種排紗推板分兩次推動成排的筒子紗;所述兩種排紗推板分別為沿推動筒子紗方向開口漸寬的第一排紗推板及垂直于推紗方向的板狀第二排紗推板,所述第一排紗推板為兩片板狀部件,兩片第一排紗推板之間的距離在第一排紗推板推紗方向上越來越遠。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推動成排筒子紗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兩片第一排紗推板之間的最大距離小于成排筒子紗在與第一排紗推板運動方向垂直平面上投影的寬度,大于去掉一個筒子紗后的成排筒子紗在與第一排紗推板運動方向垂直平面上投影的寬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推動成排筒子紗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所述推動成排筒子紗的方法時,成排筒子紗位于第一排紗推板開口漸寬方向的前方,成排筒子紗的排列方向與第一排紗推板推動筒子紗的方向相垂直,第一排紗推板首先推動成排筒子紗,使成排筒子紗中至少一側的筒子紗在向推紗方向移動的同時向與其相鄰的筒子紗方向移動,減小成排筒子紗在垂直于推紗移動方向平面上的投影寬度,然后第二排紗推板推動成排筒子紗,將成排筒子紗重新推動成與第二排紗推板推動筒子紗方向相垂直的排列。
4.一種推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紗裝置采用權利要求1所述推動成排筒子紗的方法推動成排筒子紗,所述推紗裝置包括推排紗單元機架、第一排紗推板支撐機構、第一排紗推板、第二排紗推板支撐機構及第二排紗推板;
所述推排紗單元機架為框架結構;
所述第一排紗推板支撐機構包括第一排紗推板支撐支架、第一排紗推板驅動元件、第一排紗推板導向元件及第一排紗推板安裝板,所述第一排紗推板導向元件為直線軸承與光軸導向結構或光軸、滑塊與滑臺導向結構,第一排紗推板安裝板通過第一排紗推板支撐支架及第一排紗推板導向元件安裝在推排紗單元機架上,第一排紗推板驅動元件的活動部件連接至第一排紗推板安裝板上或第一排紗推板導向元件上;
所述第一排紗推板為安裝在第一排紗推板安裝板上的、開口漸寬的兩片板狀部件,隨著與第一排紗推板安裝板距離的增大,兩片第一排紗推板之間的間距逐漸增大;
所述第二排紗推板支撐機構包括第二排紗推板驅動元件及第二排紗推板導向元件,第二排紗推板支撐機構安裝在第一排紗推板安裝板上;
所述第二排紗推板為安裝在第二排紗推板支撐機構上的板狀部件,所述第二排紗推板與第一排紗推板位于第一排紗推板安裝板的同一側。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推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排紗推板驅動元件為安裝在推排紗單元機架上的氣缸伸縮結構或電機、絲桿、螺母結構。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推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兩片第一排紗推板之間的最大距離小于成排筒子紗在與第一排紗推板運動方向垂直平面上投影的寬度,大于去掉一個筒子紗后的成排筒子紗在與第一排紗推板運動方向垂直平面上投影的寬度。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推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排紗推板驅動元件是與第一排紗推板驅動元件平行、水平安裝在第一排紗推板安裝板上的第二氣缸或電機、絲杠、螺母結構,第二氣缸的氣缸桿末端朝向第一排紗推板開口漸寬的方向,所述第二排紗推板導向元件是安裝在第一排紗推板安裝板上的直線軸承及在直線軸承內滑動的、與第二排紗推板驅動元件平行的第二導向光軸。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推紗裝置,其特征在于應用所述推紗裝置時,在第一排紗推板安裝板位于第一排紗推板的一側、在第一排紗推板開口漸寬的方向放置有筒子紗承載單元,筒子紗承載單元上放置有的成排的筒子紗,在成排筒子紗的與第一排紗推板相對的另一側正對放置有被撐開口的筒子紗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