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家具加工領域的板材固定磨削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家具加工領域的板材固定磨削設備包括底板、位于所述底板上方的支架裝置、位于所述底板上方左右兩側的支撐裝置、位于所述支撐裝置之間的固定裝置、設置于所述固定裝置上的第一打磨裝置、設置于所述支架裝置上端的升降裝置、設置于所述升降裝置上的第二打磨裝置、位于所述第二打磨裝置右側的第一電機裝置及第二電機裝置,所述底板上設有位于其下方左右兩側的第一支撐塊、位于所述第一支撐塊下方的第一滾輪,所述支架裝置包括第一橫桿、位于所述第一橫桿左右兩側的第一支撐桿、位于所述第一支撐桿上方的第一橫板、位于所述第一橫板上方的第一定位架、位于所述第一橫板右側的第一支架、位于所述第一橫板上方的第一彈簧、位于所述第一支架上方的第二橫桿、位于所述第一彈簧上方的第一頂靠桿、位于所述第一頂靠桿上方的第一頂靠板及位于所述第一橫板下方的第一彎曲桿,所述支撐裝置設有兩個且分別位于所述底板上方的左右兩側,所述支撐裝置包括頂靠輪、位于所述頂靠輪下方的第二頂靠桿、位于所述第二頂靠桿下方的第一豎桿、位于所述第一豎桿下方的彎曲板、位于所述彎曲板下方的第二豎桿、位于所述第二豎桿下方的第一定位桿、收容于所述第一定位桿內的第二彈簧及位于所述第一定位桿左右兩側的第三彈簧,所述固定裝置包括第二橫板、位于所述第二橫板下方左右兩側的第二支撐桿及位于所述第二支撐桿之間的第三支撐桿,所述第一打磨裝置包括第一電機、設置于所述第一電機上的第一輸出軸、位于所述第一電機左右兩側的第二支架、位于所述第二橫板上方左右兩側的第四支撐桿、位于所述第四支撐桿上方的旋轉桿、設置于所述旋轉桿上的第一打磨輪、設置于所述旋轉桿之間的第一拉線、位于所述旋轉桿另一側的第一固定桿、位于所述第一固定桿下方的第四彈簧及位于所述第一拉線下方的第二拉線,所述升降裝置包括電缸、位于所述電缸上方的推動桿、位于所述推動桿上方的第二定位桿、位于所述第二定位桿下方的第五支撐桿、設置于所述第五支撐桿下端的第二滾輪及位于所述第二定位桿左側的第三定位桿,所述第二打磨裝置包括第三支架、設置于所述第三支架上的第三滾輪、位于所述第三支架下方的第一固定塊、位于所述第一固定塊上方的第四定位桿、位于所述第一固定塊下方的第四支架、設置于所述第四支架下方的第二打磨輪、位于所述第四支架右側的第一連接環,所述第一電機裝置包括第一固定板、位于所述第一固定板左側的第二固定桿、位于所述第二固定桿下方的第五彈簧、位于所述第一固定板右側的第五支架、位于所述第五支架上方的第二電機、位于所述第二電機上方的第三豎桿、位于所述第三豎桿左側的第三固定桿、位于所述第三豎桿上方的磁鐵、設置于所述第二電機上的第二輸出軸及設置于所述第二輸出軸上的第三拉線,所述第二電機裝置包括第二連接環、位于所述第二連接環上方的第六彈簧、位于所述第二連接環右側的第四拉線、位于所述第四拉線上端的第三電機、設置于所述第三電機上的第三輸出軸及位于所述第三電機左側的第六支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家具加工領域的板材固定磨削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塊的上表面與所述底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撐塊的下表面設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滾輪收容于所述第一凹槽內且與所述第一支撐塊樞軸連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家具加工領域的板材固定磨削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桿設有兩個,所述第一支撐桿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一支撐桿的下端與所述底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撐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一橫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橫桿設有兩個,所述第一橫桿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一橫桿的端部與所述第一支撐桿的側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橫板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一定位架呈L形,所述第一定位架的下端與所述第一橫板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定位架的上端呈水平狀,所述第一支架呈L形,所述第一支架的下端與所述第一橫板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架的上端與所述第二橫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彈簧呈豎直狀,所述第一彈簧的下端與所述第一橫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彈簧的上端與所述第一頂靠桿的下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橫桿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一頂靠桿貫穿所述第二橫桿的上下表面且與其滑動連接,所述第一頂靠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一頂靠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頂靠板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一彎曲桿呈彎曲狀,所述第一彎曲桿的下端與所述第一支撐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彎曲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一橫板固定連接。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家具加工領域的板材固定磨削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桿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一定位桿的下端與所述底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定位桿上設有貫穿其上下表面的第一通孔,所述第二彈簧收容于所述第一通孔內,所述第二彈簧的下端與所述底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彈簧的上端與所述第二豎桿的下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二豎桿的上端與所述彎曲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二豎桿的下端收容于所述第一通孔內且與所述第一定位桿的內表面滑動連接,所述彎曲板呈彎曲狀,所述第三彈簧設有兩個且分別位于所述彎曲板下方的左右兩側,所述第三彈簧的下端與所述底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三彈簧的上端與所述彎曲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一豎桿呈豎直狀,所述第一豎桿的下端與所述彎曲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一豎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二頂靠桿的下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二頂靠桿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頂靠輪呈圓柱體,所述頂靠輪與所述第二頂靠桿的上端固定連接。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家具加工領域的板材固定磨削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橫板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二橫板上設有貫穿其上下表面的第二通孔,所述第二支撐桿設有兩個,所述第二支撐桿呈傾斜狀,所述第二支撐桿的下端與所述底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撐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二橫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支撐桿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三支撐桿的下端與所述底板固定連接。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家具加工領域的板材固定磨削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電機的上表面與所述第二橫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電機位于所述第二通孔的下方,所述第三支撐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一電機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一輸出軸呈圓柱體,所述第一輸出軸的一端與所述第一電機連接,所述第二支架設有兩個,所述第二支架呈L形,所述第二支架的一端與所述第二橫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架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一電機的側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支撐桿設有兩個且分別位于所述第二橫板上方的左右兩側,所述第四支撐桿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四支撐桿的下端與所述第二橫板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旋轉桿設有兩個且分別位于所述第四支撐桿的上方,所述旋轉桿的下端與所述第四支撐桿樞軸連接,所述旋轉桿的上端設有第三凹槽,所述第一打磨輪設有兩個且分別位于所述旋轉桿的上方,所述第一打磨輪收容于所述第三凹槽內且與所述旋轉桿樞軸連接,所述第一拉線位于所述旋轉桿之間,所述第一拉線的端部與所述旋轉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一固定桿設有兩個且分別位于所述旋轉桿的左右兩側,所述第一固定桿的一端與所述旋轉桿的側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四彈簧設有兩個且分別位于所述第一固定桿的下方,所述第四彈簧的下端與所述第二橫板固定連接,所述第四彈簧的上端與所述第一固定桿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拉線的下端與所述第一輸出軸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拉線的上端與所述第一拉線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拉線穿過所述第二通孔。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家具加工領域的板材固定磨削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缸的下表面與所述第一橫板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推動桿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推動桿的下端與所述電缸連接,所述推動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二定位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推動桿貫穿所述第一定位架的上下表面且與其滑動連接,所述第二定位桿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二定位桿上設有貫穿其上下表面的第三通孔,所述第一頂靠板頂靠在所述第二定位桿的下表面上,所述第五支撐桿呈傾斜狀,所述第五支撐桿的上端與所述第二定位桿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五支撐桿的下端設有第四凹槽,所述第二滾輪呈圓柱體,所述第二滾輪收容于所述第四凹槽內且與所述第五支撐桿樞軸連接,所述第三定位桿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三定位桿的下端與所述第一定位架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推動桿的左表面及第二定位桿的左表面與所述第三定位桿的右表面滑動連接。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家具加工領域的板材固定磨削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塊呈長方體且位于所述第二定位桿的下方,所述第三支架呈L形,所述第三支架的下端與所述第一固定塊的左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支架的上端呈豎直狀,所述第三支架上設有貫穿其左右表面的第四通孔,所述第二定位桿貫穿所述第四通孔且與所述第三支架滑動連接,所述第三滾輪呈圓柱體,所述第三滾輪收容于所述第四通孔內且與所述第三支架樞軸連接,所述第四定位桿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四定位桿的下端與所述第一固定塊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定位桿貫穿所述第四定位桿的左右表面且與其滑動連接,所述第四支架上設有位于其上端的第五凹槽及位于其下端的第六凹槽,所述第一固定塊收容于所述第五凹槽內且與所述第四支架樞軸連接,所述第四支架的下端呈傾斜狀,所述第二打磨輪收容于所述第六凹槽內且與所述第四支架樞軸連接,所述第一連接環呈半圓環狀,所述第一連接環的兩端與所述第四支架的右表面固定連接。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家具加工領域的板材固定磨削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板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一固定板上設有貫穿其左右表面的第五通孔,所述第二固定桿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二固定桿的右端與所述第一固定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固定桿的左端與所述第一固定塊固定連接,所述第五彈簧設有兩個,所述第五彈簧的右端與所述第一固定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五彈簧的左端與所述第四支架固定連接,所述第五支架呈L形,所述第五支架的下端與所述第一固定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五支架的上端與所述第二電機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二電機的左表面與所述第一固定板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豎桿呈長方體且豎直放置,所述第三豎桿的下端與所述第二電機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豎桿的上端與所述磁鐵的下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固定桿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三固定桿的左端與所述第一固定板固定連接,所述第三固定桿的右端與所述第三豎桿固定連接,所述磁鐵呈長方體且水平放置,所述第二輸出軸呈圓柱體,所述第二輸出軸的一端與所述第二電機連接,所述第三拉線的左端與所述第一連接環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拉線的右端與所述第二輸出軸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拉線穿過所述第五通孔。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家具加工領域的板材固定磨削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接環呈半圓環狀,所述第二連接環的兩端與所述第二電機的右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六彈簧的右端與所述第五支撐桿固定連接,所述第六彈簧的左端與所述第三豎桿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拉線的下端與所述第二連接環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拉線的上端與所述第三輸出軸固定連接,所述第四拉線頂靠在所述第二滾輪上且穿過所述第三通孔,所述第三電機的下表面與所述第二定位桿的上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第三輸出軸呈圓柱體,所述第三輸出軸的一端與所述第三電機連接,所述第六支架呈L形,所述第六支架的一端與所述第二定位桿固定連接,所述第六支架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三電機固定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