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鋼管拋光設備,包括機體,其特征是,所述的機體(1)包括機座(2)及設置在機座上的鋼管推進裝置(3),機座上還設有拋光機構,所述拋光機構至少包括一對設置在鋼管移動方向上的拋光組件(4),所述拋光組件包括一安裝板(5),安裝板上設有鋼管孔(6),鋼管孔周圍的安裝板上對稱設有三個拋光輪(7),相鄰兩個拋光輪的輪軸之間的夾角為60度,所述拋光輪的輪軸與鋼管移動方向垂直,三個拋光輪之間相互傳動連接,相鄰兩個拋光組件上的拋光輪錯位設置,拋光組件還包括設置在安裝板一側的電機(8),所述電機驅動所述的拋光輪。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鋼管拋光設備,其特征是,所述拋光輪的中部設有內凹的弧面(9),所述弧面所對應的圓心角大于60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鋼管拋光設備,其特征是,所述拋光輪的輪軸兩端通過軸承座(10)固定在安裝板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鋼管拋光設備,其特征是,拋光輪輪軸的兩端均設有傘形齒輪(12),相鄰兩個拋光輪輪軸上的傘形齒輪相互嚙合,電機的輸出軸(13)與其中一個拋光輪的輪軸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鋼管拋光設備,其特征是,相鄰兩個拋光組件上的拋光輪其錯位角度為60度或180度。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鋼管拋光設備,其特征是,所述拋光機構包括兩對或三對設置在鋼管移動方向上的拋光組件,靠近鋼管推進裝置的一對拋光組件為粗拋光組件,遠離鋼管推進裝置的一對拋光組件為精拋光組件。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鋼管拋光設備,其特征是,安裝板上設有蓋子(14),蓋子上設有與安裝板的鋼管孔同軸等徑的通孔(15),蓋子與安裝板構成用于封閉拋光輪的拋光盒(16)。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鋼管拋光設備,其特征是,所述拋光盒的盒壁上設有管接口(17),拋光盒通過管接口與抽氣裝置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