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方形桶把手注塑模具,包括結構相同的底模和頂模,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模包括腰形環模部和連接模部,在所述腰形環模部內設有第一模腔和第二模腔,所述第二模腔設置在所述第一模腔的外環上且所述第一模腔的深度大于第二模腔的深度,所述連接模部包括連接桿模部和旋轉桿模部,所述旋轉桿模部設置在所述連接桿模部的外側端,所述連接桿模部的內側端與腰形環模部相連接,所述連接桿模部包括u型連接桿模腔,在所述u型連接桿模腔的兩豎桿的底面還設有條形筋模腔,在所述u型連接桿模腔的橫桿底面還設有T字形筋模腔,所述T字形筋模腔的橫桿兩端與條形筋模腔相連通,所述旋轉桿模部包括半圓形旋轉模腔且在所述半圓形旋轉模腔的中心設有軸孔,在所述軸孔內設有銷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形桶把手注塑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條形筋模腔為平行設置的兩條,所述條形筋模腔的一端與第一模腔相連通、另一端與半圓形旋轉模腔相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形桶把手注塑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模腔深度為第一模腔深度的1/6。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形桶把手注塑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連接桿模腔的長度為34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