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車輛配件,尤其涉及一種汽車車燈及具有該汽車車燈的車輛。
背景技術:
車燈作為車輛裝配時的部件,在安裝于車身上時,由于車燈的非自密封性,車燈與車身間無法做到完全密封。
常見的防水部件如橡膠圈等在安裝至車身或車燈上時,易變形或脫落,難以實現完全密封的效果。若使用更為柔性的材料,無法實現完全固定在車身和車燈間的要求,易移位變性,影響自身的密封效果。
因此,需要一種可穩固安裝有防水組件的車燈,在運輸、包裝、使用時,防水組件不會脫落移位或變形。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克服上述技術缺陷,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汽車車燈及具有該汽車車燈的車輛,可有效防止防水組件從車燈及車身的正面、側面脫離,防止防水組件的移位、旋轉、變形。
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汽車車燈,包括車燈本體及設于所述車燈本體背面的防水結構,所述防水結構密封所述汽車車燈及安裝有所述汽車車燈的汽車車身,所述防水結構包括:密封筋,凸設于所述車燈本體背面,且成型為一封閉圖形;防水泡棉,支撐于所述密封筋上,當所述汽車車燈安裝于所述汽車車身上時,所述防水泡棉分別與所述汽車車燈和汽車車身貼合;支撐部,設于所述密封筋的一側和/或兩側,支撐所述防水泡棉。
優選地,所述車燈本體背面具有安裝有車燈部件的安裝空間,所述密封筋圍設于所述安裝空間外。
優選地,所述密封筋呈圓角三角形。
優選地,所述防水泡棉的寬度大于所述密封筋的寬度;所述支撐部沿所述密封筋的寬度方向延伸。
優選地,所述支撐部包括至少一個支撐單元,每一所述支撐單元包括一對支撐筋,分設于所述密封筋的兩側。
優選地,每一支撐單元內的支撐筋互相對齊。
優選地,所述支撐部的高度小于等于所述密封筋的高度。
本實用新型還公開了一種車輛,包括上述的汽車車燈。
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車燈上的防水組件可穩固安裝,不易脫落或移位;
2.支撐部及密封筋與車燈殼體一體成型,無需額外成本。
附圖說明
圖1為符合本實用新型一優選實施例中汽車車燈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
10-車燈本體、20-防水結構、21-密封筋、22-防水泡棉、23-支撐部、24-支撐筋。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例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的優點。
參閱圖1,示出了符合本實用新型一優選實施例中汽車車燈的結構示意圖。該實施例中,汽車車燈包括有形成汽車車燈整體輪廓的車燈本體10,其內設有模組、反光碗等必要組件,在其與車身貼合的一面,也即車燈本體10的背面,設有一防水結構20,該防水結構20可密封汽車車燈及安裝有汽車車燈的汽車車身,當液體流通至汽車車燈與汽車車身間時,防水結構20可阻隔液體的流通路徑。具體地,防水結構20包括有:
-密封筋21
密封筋21突起于車燈本體10的背面,并成型為一連續的封閉圖形。該封閉圖形為沿車燈本體10的軸向封閉,而非將車燈本體10的部分罩在封閉空間內,由此,密封筋21以一“圍欄式”的結構凸設在車燈本體10背面。密封筋21的高度形成阻隔,限制液體的流通路徑。
-防水泡棉22
由于密封筋21的高度很難達到完全一致的要求,因此,在密封筋21上,設有防水泡棉22,進一步地限制液體的流通路徑。且可以理解的是,當汽車車燈安裝在汽車車身上時,汽車車燈與汽車車身間的間隙通常小于防水泡棉22的厚度,因此,防水泡棉22受汽車車燈與汽車車身擠壓,部分收縮,由此產生回復力,填補汽車車燈與汽車車身間的間隙。
-支撐部23
由于防水泡棉22需要完全填充汽車車燈與汽車車身間的間隙,因此,通常需將防水泡棉22配置為體積較大,變形量充足的形態。由此,易造成密封筋21與防水泡棉22間的滑動及位移。因而,在密封筋21的一側和/或兩側設置有支撐部23,沿車燈本體10的軸向方向支撐防水泡棉22,保持防水泡棉22在汽車車燈與汽車車身間的位置。
具有上述配置后,當汽車車燈安裝于汽車車身上時,密封筋21向著汽車車身延伸,隔絕車燈與車身間的大部分空間,防水泡棉22變形收縮,進而填補剩余空間,支撐部23則自車燈方向向著車身方向抵靠防水泡棉22,防止防水泡棉22移位或脫落。密封筋21、防水泡棉22、支撐部23的配合在保證了防水效果的基礎上,進一步限定了防水組件的位置,延長其防水效果的時限。
一優選實施例中,密封筋21安裝的位置圍設在一安裝空間外,其中安裝空間為設置有如模組、支架、裝飾件、邊框等部件的車燈本體10內的空間。密封筋21圍設在其外,360°全方向地阻隔液體流入安裝空間。更優選地,密封筋21圍設而成的圖形呈一圓角三角形,圓角的設置可保證密封筋21在彎折處不易折斷,而三角形的形狀利用了其穩定性的幾何原理,保證密封筋21的強度不會被大流量的水流沖斷或變形。
繼續參閱圖1,可選或優選地,防水泡棉22的寬度大于密封筋21的寬度,可保證防水泡棉22在收縮形變時,形變后的防水泡棉22仍將密封筋21包覆在內,不會造成因防水泡棉22的收縮而釋放部分空間給液體的情況發生。繼而,支撐部23的延伸方向向著密封筋21的寬度方向,也即支撐部23與密封筋21呈垂直狀,兩者相接處形成一“十”字,得以支撐防水泡棉22在水平方向上的位置。可以理解的是,支撐部23沿密封筋21的寬度方向延伸為一優選的實施方式,其他延伸方向如:支撐部23與密封筋21的寬度方向呈一角度,以“Z”字狀或“爪”字狀(未示出)相接,均可適用,所舉示例并非對支撐部23形狀的限制。
進一步優選地,支撐部23包括一個或多個支撐單元,當支撐單元為多個時,每兩支撐單元間的間距可以相同或不同,即可平均分配支撐單元的位置或隨機分配,視防水泡棉22的形變位置而定。每一支撐單元包括一對支撐筋24,支撐筋24分設在密封筋21的兩側,以限制防水泡棉22在密封筋21兩側的擺動和位移。
最優選地,每一支撐單元的支撐筋24相互對齊設置,也即,每一支撐單元內的支撐筋24無間隔,對稱地設置在密封筋21的兩側,使得支撐筋24施加至防水泡棉22的力相等。
為節省成本,支撐部23的高度小于或等于密封筋21的高度,可滿足限制防水泡棉22的位移即可。
本實用新型還要求保護一種車輛,上述任一實施例中的汽車車燈安裝于該車輛上,防止液體流入車燈本體10內。
應當注意的是,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有較佳的實施性,且并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該領域的技術人員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變更或修飾為等同的有效實施例,但凡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修改或等同變化及修飾,均仍屬于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