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機械臂,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連接臂;
第二連接臂,所述第二連接臂上開設有卡槽;及
驅動機構,設于所述第一連接臂上,所述驅動機構包括動力輸出軸、卡盤及卡位凸塊,所述卡盤套設于所述動力輸出軸上,所述卡位凸塊設于所述卡盤上,所述卡位凸塊與所述卡槽相卡合,以將所述第二連接臂與所述驅動機構連接,所述動力輸出軸驅動所述卡盤及所述卡位凸塊轉動,所述卡位凸塊帶動所述第二連接臂相對所述第一連接臂轉動,所述第二連接臂遠離所述卡位凸塊的一側與所述第一連接臂可轉動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械臂,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臂上開設有避位缺口,所述動力輸出軸穿設于所述避位缺口,所述卡盤及所述卡位凸塊設于所述第一連接臂的外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械臂,其特征在于,所述卡位凸塊為多個,多個所述卡位凸塊位于以所述動力輸出軸的旋轉軸心為圓心的同一圓周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機械臂,其特征在于,任意兩相鄰的所述卡位凸塊之間的間距相等。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械臂,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的數目為多個,多個所述卡槽位于同一圓周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機械臂,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的數目為所述卡位凸塊的整數倍。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械臂,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接臂包括主體及設于所述主體端部的第一連接部與第二連接部,所述第一連接部與所述第二連接部相對設置,所述卡槽開設于所述第一連接部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機械臂,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連接組件,所述連接組件包括固定件及轉盤,所述固定件為柱狀結構,且固定于所述第一連接臂上,所述轉盤套設于所述固定件上,且與所述第二連接部卡接,所述第二連接臂通過所述轉盤能夠相對所述固定件轉動。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械臂,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機構為舵機。
10.一種機器人,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至9任意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機械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