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汽車輪胎夾持裝置,其特征在于:
包括驅動伺服電機,作為動力輸出單元;及通過傳動裝置連接的夾臂組,所述夾臂組包括:
第一連桿,通過傳動裝置連接在驅動伺服電機的輸出軸上,且第一連桿兩端分別鉸接第二連桿的一端;
第二連桿,一端鉸接在第一連桿端,另一端鉸接在夾臂一端;
兩夾臂,對稱鉸接在安裝座上,夾臂一端鉸接第二連桿,另一端為自由端,夾臂可繞安裝座上的鉸接軸Ⅰ轉動,實現夾臂伸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輪胎夾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裝置為絲杠Ⅰ和絲母配合傳動,絲杠Ⅰ連接在驅動伺服電機輸出軸上,與其配合的絲母連接在第一連桿上,驅動伺服電機驅動絲杠Ⅰ轉動,帶動第一連桿運動,從而通過第二連桿帶動夾臂轉動。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輪胎夾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伺服電機的輸出軸為雙輸出軸,輸出軸兩端分別連接旋向相反的絲杠Ⅰ,兩絲杠Ⅰ分別連接一個夾臂組,同時驅動兩側夾臂組夾持汽車輪胎。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輪胎夾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夾臂夾持輪胎側設置有滾輪。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汽車輪胎夾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每組兩夾臂滾輪的中心距為280-300mm。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輪胎夾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伺服電機設置于安裝座的底板上,底板上設置有檢測極限位置的傳感器,控制第一連桿的直線位移,從而控制夾臂夾持汽車輪胎的位置。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輪胎夾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桿上帶有滑塊,其下方設置導軌Ⅰ,通過滑塊沿導軌Ⅰ移動帶動第一連桿直線移動。
8.一種汽車搬運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能夠在汽車輪胎間前后方向上移動的臺車,所述臺車在兩側位置上分別具備權利要求1-7中任意一項所述輪胎夾持裝置;
所述臺車具有能夠在所述汽車的前后方向上移動的行駛單元。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汽車搬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臺車由配置在汽車的前輪胎位置及后輪胎位置上的兩組構成。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汽車搬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臺車行進方向兩端分別設置防撞護板;所述臺車上還設置有為伺服電機提供電力的電池,臺車上帶有電池充電接觸器。